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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公共文化场馆预约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规范利用“文化随行——公共文化服务百姓互动数字平台”进行滨海新区公共文化场馆预约管理,提高场馆使用率,确保群众使用各场馆场地的公开、公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申请范围

 滨海新区公共文化场馆对公众免费提供的排练室、培训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室等各种活动场地。

二、申请条件

(一)资格条件

在“文化随行——公共文化服务百姓互动数字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各类业余文化团队。

(二)活动条件

申请使用各文化馆场地开展活动的,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性。所办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2.公益性。所办活动不能以营利或商业宣传为目的。

3.公开性。除排练室外,利用公共文化场所举办活动应当是面向大众开放而不是仅面向团体内部的不公开活动。

4.相关性。排练室只能用于相应的舞蹈、声乐、器乐等文化艺术类活动的排练;利用培训室所办的活动应当是具有文化艺术内容的沙龙、讲座或表演类活动。

(三)限制条件

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形时,将列入诚信黑名单,在一定时间内失去申请使用场地的资格:

1.申请人注册时提供虚假证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注册号;永久失去申请使用场地资格;

2.申请人成功申请场地后,未在申请时间内实际使用场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取消预约的,自失信当月起3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连续2次发生此种情形的,自第二次失信当月起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

3.申请人使用场地时发生毁损公共设施设备、吵闹、抽烟、饮食、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以及不服从场地管理规定的,视情况停止3个月以上的申请资格;

4.申请人未经许可将所预约场地转给其他团队或个人使用的,永久失去申请资格;

5.申请人利用所申请场地私自从事收费活动、传销活动等违法活动的,永久失去申请资格。

三、申请时间与时长

(一)申请时间

申请人可随时选择未被预约的场地申请预约;已被预约但因申请人临时取消预约而空出的场地,在取消预约后可预约。

(二)使用时长

每周可选择预约的时间段不超过2个,每个时间段一般为2-3个小时。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可提前与场馆管理人员申请备案。

四、申请方式与流程

场地申请方式为网上预约,流程如下:

(一)网上注册

1.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在“文化随行”公共文化百姓互动数字平台中进行团队注册,团队登录账户为团队负责人或联络人手机号,要求实名制,根据注册提示,按步骤填写,保证内容准确真实,须提供团队负责人及联络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团队负责人须在注册时上传身份证电子版,每个团队可有1-3人进行预约。经审核通过,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网上预约申请。

2.注册完成后,由“文化随行”公共文化百姓互动数字平台对注册团队进行审核,周期为24小时。审核通过后,各团队须与各场馆签订安全责任书,不签署的团队不得进行预约及活动。同时须提供团队花名册、队员身份证复印件。

(二)网上预约

1.登录文化随行网站、app“设施”模块,选择场馆预约,在可预约时间段内选择需申请使用的场地及时间。

2.“场地预约时段”每周更新一次;原则上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所注册场馆申请预约场地,且同一时间段只能预约其中的一个排练室。

3.申请人提交申请预约时,视为申请人自愿同意遵守各馆场地管理规定。

4.网上预约以先订先得为原则。已被预约的场地,除申请人取消预约外,其他申请人不能重复申请。

(三)结果通知

场地预约申请成功的,文化随行网站后台将向申请人发送预约成功的短信,申请人可凭短信提供的二维码扫码在约定时间使用所预约场地。

五、其他

(一)为满足馆办文化活动的需要,各馆可按照20%的比例预留场地自行安排;馆内排练场地不足5间的,可按照20%的比例预留出自行安排的时间。

(二)特殊、紧急情况下,为满足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公益文化活动需要,各馆可与已成功预订场地的申请人协商调整场地或使用时间。

(三)各馆要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场馆预约团队管理办法。

(四)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