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宣传展示滨海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滨海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影响力、感召力和知晓率,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好的了解、参与到滨海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文化示范区创建办)现面向社会组织开展 “滨海新区最美公共文化服务”系列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征集内容
围绕“滨海新区最美公共文化服务”这一主题,重点从“最美公共文化服务瞬间”“最美公共文化创意空间”“最美文化服务团队风采”三个方面征集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本次活动共分三期,每期一个系列:
第一期“最美公共文化服务瞬间”征集时间:2019年3月15日—4月15日;
第二期“最美公共文化创意空间”征集时间:2019年5月15日—6月15日;
第三期“最美文化服务团队风采”征集时间:2019年7月15日—8月15日。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区摄影家、摄影爱好者、新闻媒体摄影记者及广大社会公众征集摄影作品。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滨海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北京人人易动移动技术有限公司
征集要求
作品要能够充分体现滨海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就,充分表达滨海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主题和重点工作,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突出滨海特色,彰显滨海新区城市风貌,顺应国际国内审美风尚。
征集须知
1.作品参数: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M、宽度不小于600像素、单人摄影作品3至10张(作品需一次性投递),每幅摄影作品需配发200字以内简要的文字说明。
2.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作拼接、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后期技术处理)。
3.作品须为原创,应征者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版权,且未经任何发表。
4.应征作品不允许一稿多投,并请作者注明作品的参评类别,只能选择“最美瞬间”“最美空间”“最美团队”中的一类。
评选说明
1. 每个系列活动大致为期两个月,所有收集的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比。
2. 每个系列征集结束后,应征作品将集中在“文化随行”平台上接受网络投票,投票周期为7个工作日。设立“网络人气”作品奖,鼓励网络投票得票数前3名的作品。
3.对网络投票得票数前100名的作品,由组织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综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纪念奖、网络人气奖。
4.评选后,将在“文化随行”平台上公示评选结果,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宣传展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每个系列设置5级奖项,其中:
一等奖1名,将获得3000元奖金(税前)+荣誉证书
二等奖3名,将获得2000元奖金(税前)+荣誉证书
三等奖6名,将获得500元奖金(税前)+荣誉证书
纪念奖20名,将获得图书一本+荣誉证书。
网络人气奖3名,将获得1000元奖金(税前)+荣誉证书联系方式
022-65309413(李女士)
022-65309412(田女士)
作品提交
1. 应征者应在指定时间内提交征集作品、报名表及作品著作权声明书。《报名表》及《作品著作权声明书》请点击此处直接下载(或下载文末附件)。
2.征集作品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采用网络投稿的方式参与活动,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
(huodongxiangmu@126.com)。
照片以作品名命名,《报名表》为word格式,《作品著作权声明书》需手写签名,格式为PDF或者清晰度较高的JPG,提交的所有内容放在一个压缩包里,压缩包名称以“作者名-作品名”命名。
特别说明
1.所有应征者均同意授权本次征集活动主办单位对其选送作品进行非商业性宣传,来稿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2.来稿来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3.作品不得显示作者的任何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稿作品。
4.主办方享有所有投稿作品的知识产权,可用于宣传活动、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网络传播等公益性活动,出版、展览作品时,作品均署作者姓名。
5.未获奖的作品由作者自行处理。
6.获奖作品将以原创或修改稿方式应用于滨海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宣传,不再另附稿酬。
7.本次网络票选“滨海新区最美公共文化服务”摄影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