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图书馆团体参观预约管理办法(试行)
为营造安静、良好的阅览环境,进一步规范团体入馆参观秩序,提升服务水平和场馆环境,经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凡30人及以上团体来馆参观或开展活动的,均须提前预约,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馆各项管理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外团体预约的,需按本馆专项流程处理。
二、预约须知
1.预约方式:
(1)人工预约:前往本馆西门服务台办理或拨打预约电话:022—65545010
(2)公函预约:接收邮箱bhlibzhb@163.com
2.预约时限: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完成预约手续
3.预约信息:
- 团体名称及性质
- 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参观人数及预计到馆时间
- 活动内容说明
未按规定预约的团体,本馆有权谢绝入馆。
三、入馆管理规定
(一)安全与秩序
1.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入馆须按规定接受安检。
2.禁带物品清单:
电子设备:摄像机(经许可的拍摄除外)
娱乐物品:扑克牌、麻将、骰子、滑板车、气球等
危险品:打火机、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品、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传染病病原体等
大件物品:长>1米 长+高>1.1米(残疾人用具除外)
食品饮料:全馆禁止携带
宠物:谢绝任何宠物入内
(二)文明行为
1.进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到阅览室区域干扰其他读者正常阅读。同时,禁止在馆内推搡拥挤、大声喧哗或追逐打闹。
2.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禁止躺卧、占座或脱鞋。
(三)设施与环境
1.请爱惜馆内资源及设施,损坏须原价赔偿。
2.阅览区域请勿拍照,未经许可不得在馆内进行商业行为拍摄。
3.请自觉维护馆内环境卫生,严禁在馆内张贴广告、散发传单或推销商品。
(四)儿童及特殊区域管理
1.参观团体的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或团体组织负责人全程陪同,并有责任和义务教导、监督未成年人行为,保障其人身安全;
2.书山区域:14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人及行动不便的参观群体,谢绝到书山3层及以上的台阶区域,上下台阶注意安全。
四、责任声明
1.团体组织负责人应确保成员知晓并遵守入馆规定;
2.参观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团体自行承担;
3.团体请按约定时间进馆参观,如临时有变动,请提前一日致电告知。
4.违规行为将视情节采取劝阻、终止参观或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5.若遇临时性活动或其它工作调整与预约冲突,工作人员会提前告之,并根据工作安排调整入馆时间,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本办法为试行办法,试行期限一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让我们共同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
天津市滨海新区图书馆
2025年5月9日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图书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