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政策   |   2017-08-24 收藏 1 9

各功能区管委会党组(工会)、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街镇工委(党委)、办事处(政府),新区各市属国有企事业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天津市滨海新区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津党办[2017]32号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坚持交流互鉴、开放包容,坚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充分挖掘天津滨海新区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展现独特文化魅力,为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等方面协同推进并取得重要成果,城市文脉更好传承发展,具有滨海特点、滨海风格、滨海气派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滨海新区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滨海新区文化软实力的根基更为坚实,滨海新区文化的影响力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1.核心思想理念。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在修齐治平、尊时守位、知常达变、开物成务、建功立业过程中培育和形成的基本思想理念,如革故鼎新、与时俱进的思想,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思想,惠民利民、安民富民的思想,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等,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借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

2.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

3.中华人文精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多样、珍贵的精神财富,如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处世方法,文以载道、以文化人的教化思想,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的美学追求,俭约自守、中和泰和的生活理念等,是中国人民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滋养了独特丰富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人文学术,至今仍然具有深刻影响。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四、重点任务

1.加强文化研究阐释。积极研究天津滨海新区文化,深入研究阐释滨海新区文化的深厚底蕴、丰富内涵,深入挖掘滨海新区历史文化的当代价值、时代特点。加强党史国史滨海新区部分及相关档案整理编修,完成《滨海新区志》编纂工作。开展滨海新区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家底,建设文化资源数据库、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做好滨海新区古籍保护与整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文广电局)

2. 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在课程和教材体系中积极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积极编写滨海新区历史文化校本教材。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开设传统文化大讲堂,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传统文化进校园,培育扶持学生艺术团体。组织中华文化教育培训,提升教师队伍传统文化素质。(责任单位:区教体委)

3.保护传承文化遗产。积极制定滨海新区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规划,完善保护措施。加强各级各类博物馆建设,实施馆藏文物保护项目。加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中的文化遗产保护,搞好北塘古镇、大神堂等历史名镇和传统村落的规划与建设。积极推进大沽口炮台遗址公园、北洋水师大沽船坞遗址公园、塘沽南站历史街区等的规划与建设。实施非遗传承发展项目,做好非遗抢救工作,完善非遗保护制度,推进非遗项目传承。完成滨海新区文化遗产宣传片制作和推广工作。实施戏曲传承发展项目,组织开展戏进农家、戏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办好汉沽飞镲节、“滨海杯”全国评剧新苗交流展演等活动。(责任单位:区文广电局、区规划国土局)

4.滋养文艺创作。积极扶持和组织开展以滨海新区优秀传统文化为题材的创作,以丰富多样的艺术形式进行当代表达,推出一批历史底蕴深厚、滨海特色鲜明、滋养涵育人心的文艺精品。推进滨海新区工业版画创作和群体的组织活动。实施中华文化广播电视传播项目,拍摄制作滨海新区优秀传统文化专题片、纪录片、动画片,积极推出原创节目栏目。(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电局)

5.融入生产生活。积极将滨海新区传统文化特色鲜明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应用于滨海新区城市公共空间。推进滨海新区特色文化产业示范镇创建,加强“美丽乡村”文化建设。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涵养滨海新区企业的精神,培育现代企业文化。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做精做强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滨海老字号。利用传统节日广泛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和“网络中国节”系列文化活动,丰富文化内涵,形成新的节日习俗。发挥滨海新区近代历史文化遗产优势,积极推进文化历史旅游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规划国土局、区商务委、区文广电局)

6.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公益广告创作和展播。深入挖掘滨海新区历史资源和内涵并广泛加强宣传。加强革命遗址、遗迹和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利用,充分发挥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培育爱国主义和革命精神。与制定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相结合,把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理念融入社会规范。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践行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切实发挥滨海文化中心、滨海广电大厦等文化阵地以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党校教学等载体的作用,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与普及活动。充分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组织开展重点文化活动和品牌性群众文化活动,展示传统文化艺术魅力。积极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建设。(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电局、区民政局、区委党校)

7.加强文化交流合作。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开展京津冀文化传承发展合作交流活动。积极“请进来”,广泛利用北京、河北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丰富滨海新区群众文化活动,增强中华传统文化的认识。积极“走出去”,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推动传播,展示滨海新区优秀的传统文化魅力。增加传统文化特色,办好天津滨海新区国际文化创意展交会。(责任单位:区文广电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功能区、各街镇、各部门要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增强滨海新区文化软实力,推进开发开放的要求出发,切实把这项重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纳入全局工作。承担重点任务的单位每年要围绕总体目标推出一批重点项目,做好计划安排,狠抓落实见成效。区委宣传部(区文广电局)负责综合协调,抓好总体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检查推动,不断促进巩固提高。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绩效办每年要精选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项目纳入重点督查和绩效考核。

2.加强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广电、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宣传媒介作用,对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进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对滨海新区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好经验、好典型要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和推广。各单位要及时向区委宣传部报送进展信息和有关材料。

3.加强政策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积极落实全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所需资金。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建文化项目,整合社会力量,推出更多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和服务。优化文化人才政策,完善培养扶持和奖励激励机制,对为滨海新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传播交流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予以倾斜,培养造就一批德艺双馨、影响广泛的代表人物。

4.加强法制保障。在滨海新区相关法规规章制定与修订中,注重增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依法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力度,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觉意识,形成礼敬守护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法治环境。


中共天津市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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