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   |   2016-11-22 收藏 0 14

据史料记载,汉沽盐始于西汉(公元前110年)。后唐庄宗同光三年(公元925年)芦台南部卤地被设置为芦台场(今汉沽盐场)。芦台场始于唐,衍于辽,盛于金,刮土淋卤,锅煎成盐,所产原盐白润透明,品质纯正,是天津市境内最早设置的盐场。明嘉靖年间,所产原盐被誉为“芦台玉砂”,名列贡盐。自清康熙初年(1622年)芦台场大面积废煎改晒,即利用太阳能和风力开滩晒盐,使原盐平收之年可产万吨。新中国成立后,汉沽盐场不断发展壮大,在传承传统工艺的同时,新的科学技术和设计广泛应用于生产工艺中,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实现了收盐机械化、生产工艺科学化、滩田结构合理化。集中纳潮、制卤、结晶、收盐集坨的生产模式,使公司在全国海盐生产同行业中名列前茅。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首批认定为“中华老字号”企业之一,“国家食盐重点生产许可证第一号企业”。

在发展生产的同时,汉沽盐场更加注重品牌建设。于1981年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芦花”商标。该商标于2007年被天津工商局认定为“天津著名商标”。食用盐还获得了国家银质获、全国食品博览会和轻工博览会会金奖、天津名牌产品和用户满意产品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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